一、游戏本体及其组成部分

1. 软件代码与程序

包括游戏引擎、补丁程序、在线文档及所有派生产品。根据《魔兽争霸III最终用户许可协议(2003)》,暴雪拥有游戏软件及其副本的所有权,涵盖代码、界面设计、功能模块等。

2. 美术与视听内容

  • 角色与模型:如《魔兽争霸》中的英雄、单位、建筑等角色设计及其3D模型。
  • 场景与图标:游戏地图中的地形、建筑风格、技能图标等视觉元素。
  • 音乐与音效:背景音乐、角色语音、技能音效等。
  • 这些内容均属于暴雪的“知识产权”,受协议明确保护。

    3. 故事与文本内容

    包括主线剧情、角色背景故事、对话文本(如《魔兽争霸III》的战役剧情),以及游戏内文档(如任务描述、技能说明)等。

    二、玩家创作的地图与自定义内容

    1. 地图编辑器生成的衍生作品

    玩家使用《魔兽争霸III》地图编辑器(World Editor)制作的自定义地图(如Dota),其版权归属暴雪。根据协议,玩家仅拥有有限的非商业使用权,不得进行商业分发或未经授权的盈利活动。

    示例:Dota地图的版权争议中,暴雪主张其所有权,因其基于魔兽编辑器及暴雪素材创作。

    2. MOD与工具开发

    任何基于游戏代码或素材的修改工具(如第三方引擎)均可能构成侵权。例如,MOD作者Retera因使用《魔兽争霸3》素材开发引擎而收到暴雪律师函,尽管其未用于盈利。

    三、用户生成内容(UGC)的限制

    1. 论坛与社区内容

    玩家在暴雪官方平台发布的攻略、截图、视频等素材,其使用权需遵循《暴雪网站使用条款》。暴雪保留对用户内容的改编、分发及商业化权利。

    2. 二次创作的同人作品

    即使是非官方创作的同人小说、漫画,若使用暴雪角色或世界观元素,可能涉及版权风险。例如,暴雪曾因《刀塔传奇》使用魔兽角色提起诉讼。

    四、商标与品牌元素

  • 游戏名称与LOGO:如“Warcraft”“魔兽争霸”等商标。
  • 标志性短语:如“兽人永不为奴”(Warcraft世界观中的经典台词)。
  • 这些元素受商标法保护,未经授权不得用于衍生商品或宣传。

    五、法律例外与合理使用

    1. 公有领域内容

    若某些素材(如通用中世纪盔甲设计)不具独创性,可能不构成侵权。

    2. 合理使用范围

    非商业性的玩家交流、教育用途或评论性引用可能被允许,但需严格遵循著作权法的“合理使用”原则。

    暴雪对《魔兽争霸》的版权保护覆盖从游戏本体到玩家创作的衍生内容,且通过用户协议明确限制商业用途。若需使用相关素材,必须获得暴雪书面授权,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